中国能源研究会科技成果(项目)评价程序
日期:2024-04-08 13:03:59      浏览数: 54      来源: 中国能源研究会       作者: 【字体:

中国能源研究会科技成果(项目)评价的工作流程共分为5个阶段,整个流程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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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科技成果(项目)评价流程图

一、评价申请

1.与我会研究咨询部成果鉴定负责人联系,获取并填写科技成果(项目)评价申请表(鉴定、评审、评议,以下同),申请表应由任务下达单位或项目完成单位主管单位签署委托或同意评价的意见。

2.提交拟申请评价成果(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模板可在官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资料下载”获取

1)科技成果(项目)评价申请表盖章扫描件;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审)证书初稿,含专家鉴定意见初稿;

3)研制(工作)报告,包括技术经济分析与效益报告;

4)技术报告;

5)应用(用户)证明(应用或用户单位盖章);

6)其它技术资料,包括检测或测试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等。

二、评价受理及有关事项确定

1.我学会在接到以上全部资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资料的补正要求,待修改完善后给予是否受理答复。

2.签署科学技术成果(项目)评价委托合同(合同一:每个评价项目收取会员单位费用3.5万元,非会员单位4.5万元,不包含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合同二:包含组织服务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等,根据具体情况测算)并完成相关财务手续。

3.商定评价活动时间、地点、主持单位、专家名单及会议议程。

4.发送会议通知,落实会议具体事宜。

三、召开评价会议

按照申请单位和我学会商定的评价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召开评价会议。

1.组织单位代表宣布开会,对成果(项目)及参会人员进行简要介绍,宣布评审(鉴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明确有关评价要求。

2.评审(鉴定)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

3.成果(项目)完成单位汇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技术经济分析与效益报告等。

4.专家宣读资料审查意见。

5.专家宣读科技查新结果。

6.专家提问,成果(项目)完成单位成员答疑。

7.鉴定委员会讨论形成鉴定意见(项目完成单位人员回避)。

8.宣读鉴定意见。

9.与会专家签署文件,包括:

1)全体专家签署“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2)正、副主任委员签署“鉴定意见”。采用网络签署方式的,提前准备好签署文件并发送给专家签署。

10.成果(项目)完成单位代表致词答谢(可选)。

11.宣布会议结束。

四、评价证书或其它形式评价结论出具

1.对评价证书初稿进行修改。

2.对评价证书(提交稿)审核无误后,为成果(项目)完成单位出具评价证书或其他形式的评价结论。

五、相关文件资料归档。

对本次鉴定(评审)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中国能源研究会研究咨询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芙蓉/宋文洋

手机:15810492138/18235251822

电话:010-63943900/010-57524901

传真:010-6851309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07室

邮编:100038

网址:http://www.c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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