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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06 12:17:44      浏览数: 341      来源: 中国能源研究会       作者: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管理细则》)《中国能源研究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规定,研究会将开展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候选人的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对象及申报条件

本届项目围绕“四个面向”,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一)中国能源研究会个人会员(会员注册地址:https://member.cers.org.cn/);

(二)申报人员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32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三)能源及相关交叉领域内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所在单位或团队能够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共同促进成长;

(五)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托举对象,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1. 中国能源研究会分支机构可推荐1人;

2. 中国能源研究会会员单位可推荐1人;

3.  3位同行专家评议并联名推荐。推荐专家中1人应为两院院士或研究会理事、会士,3位专家都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中1人同意推荐并担任其导师(即主推荐人),承担该青年人才的培养责任。每名推荐人每年最多可推荐1人(含主推荐),且最多1名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属于同一单位;

4.以上三种推荐方式需满足其一。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17:00前,将要求材料发送邮件至邮箱wangyy@cers.org.cn,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推荐人”,逾期不再受理。

1. Word版及PDF版中国能源研究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相应栏目盖章/签字后扫描);

2. 相关附件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整理成册);

3. 候选人信息简表(Excel格式)。

相关附件请前往中国能源研究会官网【通知栏】下载: https://www.cers.org.cn/ )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月莹

联系电话:010-56284691,19303224030

 

附件:

1.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1).docx

2.候选人信息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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