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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成功举办“可再生能源监管专题研讨会”
日期:2018-10-16 11:24:15      浏览数: 1063      来源: 中国能源研究会       作者: 【字体:

2018年10月14日,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京师能源沙龙第七期——“可再生能源监管专题研讨会”。来自国家能源局、中国能源研究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国家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本次沙龙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吴吟主持并作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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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监管亟待补短板。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对优化能源结构的作用日益显著。截至2017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5亿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6.6%;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约1.7万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比重26.5%,比2010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但是,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还比较突出,财政补贴压力较大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进一步规模化发展。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不能适应新时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需要,又有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比如,2018年9月25日,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其中指出:国家能源局承担的“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另外,国家正在探讨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有效实施必然要求相应的监管体系作为制度保障。因此,亟待完善和强化可再生能源监管的制度建设、体制建设和机制建设。

与会专家提出,可再生能源监管体系建设既要借鉴国际经验,也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可再生能源监管的核心任务是确保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得到有效落实。这就要求早日根据2006年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出台监管实施细则,明确可再生能源监管的主体、监管的对象、监管的内容,按照审慎包容原则,以规划为基础,以消纳为目标,以标准为准绳,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优化监管手段,强化联席机制,用好监管成果。

与会专家还针对如何完善可再生能源的监管内容、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监管事权、如何建立科学的投诉举报制度、如何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如何更好地运用监管成果等问题展开了研讨。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将在此次沙龙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可再生能源监管开展调查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提交至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以供决策参考。本研究得到了世界银行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二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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