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
(能源科学与工程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鼓励和引导能源领域创新,建设能源强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社会科技奖励在鼓励创新、人才培养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导向作用,表彰能源领域的创新成果和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能源研究会继续开展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选活动。能源创新奖设能源科学与工程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奖、青年科技奖五个子奖项。本申报指南系能源科学与工程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个子奖项的申报指南。
一、奖项设置
能源科学与工程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均为公开征集。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奖励机构
(一)设奖单位:中国能源研究会
(二)组织机构:专家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专家审查组、奖励工作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5年5月8日——2025年8月20日
(二)申报主体和方式
能源科学与工程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实行“自行申报”和“推荐”两种参评方式,排名前3的主要完成人应为中国能源研究会个人会员。申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行申报,其主要完成单位之一应为中国能源研究会单位会员;也可由下列单位和个人推荐参评:
1. 中国能源研究会分支机构;
2. 中国能源研究会单位会员;
3. 国家级能源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省级能源学会、研究会;
4. 具有能源类专业学科的知名大学和全国性的科研机构;
5. 院士署名推荐。
推荐单位、推荐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管理办法》要求,对材料全部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对照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授奖条件,在申报材料中写明推荐理由和推荐奖项等级。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的所属企业(单位)申报能源创新奖的,应先报副理事长单位主管部门,经审查后,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至中国能源研究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其他单位会员可直接申报。申报(推荐)名额限制数量见《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的通知》。
(三)申报范围
能源科学与工程奖:能源领域学科内及学科际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创新、计量方法创新;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特征和规律做出的重大科学发现;在能源领域中实施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完成的重大科技创新。
技术发明奖:能源领域(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核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在勘探开采、生产运输、清洁高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技术发明,重大装备研发、制造等方面的技术发明,新材料在研发、生产等方面的技术发明,以及低碳高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发明等。
科技进步奖:能源领域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四)申报内容
1. 能源领域学科内及学科际基础理论与应用理论创新;
2. 能源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特征和规律做出的重大科学发现;
3. 能源科技信息创新、科研方法创新、计量方法创新;
4. 能源领域重大技术发明与创新;
5. 能源领域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
6. 重大工程组织实施;
7. 其它与能源生产开发、消费使用有关的创新技术成果。
(五)申报要求
申报能源科学与工程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应属于国内首创或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经过实际运用和鉴定,并且可以复制和推广。项目应当是近两年之内完成的项目,并经过至少一年的规模应用,并取得较好地经济与社会效益。需提供1个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应用证明,以及除项目主要完成人、合作者和具有直接利益相关者之外的第三方对项目做出的科学评价,以及权威机构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等。
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应申报、推荐:
1.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
2.对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
3.项目成果未经鉴定或验收的;
4.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及全国性社会团体奖励的。
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不同类别奖项的评审。
已申报、被推荐或曾获得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的项目,如果在后续的研究开发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可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原申报材料后再次申报;但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获奖的,须间隔一年后才可以再次申报。
已申报参加本年度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审的项目,如果申报单位申请退出评审,此项目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的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创新奖评审。
四、申报材料递交方式
(一)邮箱报送
1.申报单位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官方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或青年科技奖推荐书并按要求填写、打印、盖章、签字,连同所有附件合并成为一个
pdf文件,发送至研究会奖励办邮箱,以项目名称命名。
2.请填写“能源创新奖项目简介”,与申报书或推荐书一并发送至邮箱,命名格式为“项目简介-项目名称”。
3.副理事长单位作为推荐单位,需安排专人收集各有关单位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将推荐函和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中国能源研究会。
(二)书面材料报送
需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原件申报(推荐)书1份。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正反面打印,不需另加封面,不需打印附件。副理事长单位请统一邮寄纸质材料,包括申报(推荐)书和推荐函。
上述文件电子版,均可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官方网站(www.cers.org.cn)“能源创新奖评奖——资料下载”专栏内阅读和下载。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jlb@cers.org.cn。
五、日程安排
分为申报、评审、公示、授奖4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申报阶段:2025年 5月8日—2025年 8月 20日
2. 评审阶段:2025年8月—2025年11月。经形式审查、技术审查、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评选出拟授奖项目。
3. 公示授奖阶段:评审委员会审定出拟授奖项目,在中国能源研究会网站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并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年会上对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和授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能源研究会奖励工作办公室
奖项申报联系人:王月莹
电话:010-56284691
邮箱:jlb@cer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