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增强中国能源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学会凝聚力,团结广大能源科技工作者,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研究会会员管理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凡在我国能源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或团体,自愿加入研究会, 拥护研究会章程,参加研究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入会。经研究会审核符合会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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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能源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研究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以及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的主要经费来源之一。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义务,会员应根据会费标准自觉缴纳会费。第二章 会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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