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派出监督体系 护航新型能源企业
日期:2025-02-18 15:20:39      浏览数: 161      来源: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纪委办(巡察办)       作者:李强 苗威 于长生 杜晓艳 田婷婷 【字体:

构建派出监督体系 护航新型能源企业

 

李强 苗威 于长生  杜晓艳  田婷婷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纪委办(巡察办)



一、构建“项目制”派出监督体系的背景意义

(一)全面从严治党向新兴产业单位全面覆盖

随着电力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特别是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虽然现在中国发电侧主力军仍然是火力发电,但电力是将来清洁能源主要的用能手段,国网吉林电力为服务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积极开拓新兴业务市场,于2020年成立了2家新兴产业单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要求,必然要实现对新兴产业单位监督的全面覆盖和精准覆盖。

(二)派出工作模式是新兴产业单位治企良策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国网吉林电力公司纪委结合实际,于2021年4月成立纪委派出纪检工作组,负责协助新成立且未设立纪委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破解纪检力量短缺、风险识别能力不足、日常监督缺位等现实问题。

(三)创新监督方式为新兴产业单位清障除弊

创新实施“项目制”派出监督,是基于派出监督下沉特点,秉承建立一个项目,解决一类问题,防控一类风险“三个一”的工作理念,实施“订单式”提需立项,依托专业和纪检双轮驱动,全力打造发力精准、运行科学、成效突出的派出监督新体系,协助派入单位固根本、强管理、防风险、促合规,为公司生产经营健康稳健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有力的纪律支撑。

二、构建“项目制”派出监督体系主要做法

(一)构建同向发力组织体系,筑牢派出监督“核心力”

1.搭建“三级”架构。坚持“一项一专班”模式,加强顶层设计,成立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三级组织架构的“项目制”监督工作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建立“三单一账”,即职责功能清单、目标任务清单、制度流程清单和发现问题台账,突出集中领导、协同推进、分级负责。

2.选定“特色”单位。聚焦2家成立时间短、纪检力量薄弱、风险识别管控能力不足、监督成效不明显的新兴产业单位为试点派入单位,以党内监督为主,同步嵌入业务监督和纪检监督,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精准选题立项,帮助派入单位对标对表、校偏纠差。

3.实现“最优”匹配。秉承监督项目类别与成员单位专业优势匹配度最高为标准,择优选定地市公司作为成员单位,“一对一”派发监督任务,成员单位依照监督任务组建监督柔性团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监督举措和具体要求,确保监督任务系统全面。

(二)锚定三个维度监督机制,发挥派出监督“攻坚力”

1.把握监督“角度”。通过谈心谈话、风险自查、座谈研讨等措施,对派入单位开展全面调研,选择监督切入角度和方式方法,将派入单位业务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需求内容,形成“监督订单”,提出实施建议。

2.把握监督“尺度”。组织签定“双向承诺书”让派入单位主动亮出“底牌”,卸下思想“包袱”,监督团队严守“三禁止”工作纪律(禁止影响派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禁止干扰或影响派入单位重大决定,禁止额外增加派入单位负担),遵循“两不”原则(不以查处问责为初衷、不以问题数量为指标),实现监督和被监督的良性互动,达到支持、促进、高效的监督效果。

3.把握监督“力度”。贯穿“严”的主基调,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廉洁纪律、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两个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

(三)规范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强化派出监督“推动力”

1.执行“双线”沟通模式。建立定期会议机制,在督前、督中、督后及时交换意见、汇报进展、推动整改。推行“线上指导+线下检查”双线监督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接无缝隙、指导不松劲。

2.执行“进驻”现场检查。成员单位以月度为频次进驻派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依托参加会议、听取汇报、谈话函询、查阅资料等手段发现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和总结报告,反馈至派入单位党组织,同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派入单位年度政治生态研判的基础数据。

3.执行“分类”处理问题。以星级标定问题重点关注程度,重要程度依次从低到高标记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对应为一般性管理问题、典型共性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问题线索。

(四)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建设,确保派出监督“穿透力”

1.建立闭环管控机制。建立“十步循环法”(确定监督项目、选择成员单位、组建监督团队、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现场检查、提报问题清单、反馈意见建议、完成问题整改、总结监督报告、动态更新档案)全过程闭环管控机制,注重过程资料收集归档,提升派出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建立双重考核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项目组对成员单位和派入单位建立双重考核评价机制,对双方定期报送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等进行质量把控,以月度为周期公示通报。

3.建立跟踪问效机制。明确派入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一问题一销号”制度,适时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协助制定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无遗漏、有成效。建立问题共享机制,将派出监督发现问题共享至公司审计、物资、财务等专业部门,共同针对廉洁风险制定预控措施,防患未然。

(五)发挥共建共享支撑作用,提高派出监督“增值力”

1.加强贯通融合。建立相互联动,相互嵌入模式,发挥专业垂直监督优势,共同对过程中存在的廉洁风险隐患开展监督检查,实现监督价值最大化。发挥“纪巡审”联动优势,针对重要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或纳入巡察监督重点。

2.加强案例通报。发挥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视情况通报典型问题,同时将监督检查过程中的优秀案例形成典型经验宣传推广,激励推动“项目制”派出监督工作高效开展。

3.加强总结提升。开展集中调研,广泛听取相关专业、所属市(州)公司、派入单位意见建议,为“项目制”派出监督工作精准实施提供科学决策。加强对监督成果的应用拓展,分析派入单位政治生态,督促派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构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派出监督体系,指导所属地市公司对支撑机构开展派出工作有案例可参照、有标准可依据。

三、构建“项目制”派出监督体系的主要成效

(一)夯基固本,派入单位合规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项目制”派出监督共发现派入单位在合同、招投标、财务资产领域存在一般性问题41项、典型问题10项,针对性制定整改提升措施83项,完善专业管理流程8项,下发规范性通知4份,有效协助派入单位防范风险隐患、发现解决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派入单位合规管理水平。 

(二)人才强企,锻造业务素质过硬监督执纪团队

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项目制”派出监督实现了“三跨一同”(跨区域、跨单位、跨层级、同专业)间的专业技术人员沟通交流,针对52项规范性文件开展线上线下研讨百余次,强化了技术人员专业素质,丰富了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提升了队伍整体战斗力,为新型能源企业发展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净化生态,新型能源企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项目制”派出监督构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能源派出监督体系,已在所属9家市(州)公司中复制推广应用,共建立24个监督项目,发现处置问题线索12件次,运用“四种形态”问责25人次,相关成果经验已在国网工作动态和《中国电力企业管理》发表。随着“项目制”派出监督的拓展应用,有利于净化电力企业内部政治生态,消除制约电力行业发展的危险因素,提升抗击风险能力,在电力行业能源转型实践的同时始终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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