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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届)中国能源政策研究年会专家观点摘编
日期:2018-12-22 12:32:52      浏览数: 1232      来源: 中国能源研究会       作者: 【字体:

       为加强能源政策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更好地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构建,2018年12月22日,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了“2018(第二届)中国能源政策研究年会”。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大地,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禹民,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原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第九届扎耶德未来能源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李俊峰,浙江财经大学政府监管研究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王俊豪,以及来自政府机构、能源企业、科研机构及院所的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万兴、陈彬、执行主任林卫斌主持了两个环节的主题演讲及交流研讨。现将专家观点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史玉波:加大能源领域改革力度是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指出,近年来,能源行业改革发展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力推进,能源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能源发展方式已经逐步从粗放型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向更加清洁低碳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格局转变;在能源体制机制、能源领域“放管服”等方面不断推进改革;油气、电力领域体制改革逐步走向深入;能源国有企业改革正持续推进,改革各项措施的持续推动落地正在不断激发能源行业发展的新动能,催生了能源发展的新业态,为能源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回望四十年来的改革发展道路,可以得出,不断加大能源领域改革力度、加强能源领域交流合作是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升级,最终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未来能源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能源政策研究更需要群策群力。


周大地:能源价格改革要引导绿色低碳

       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大地指出,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能源和电力消费呈现增长趋势,能源增速反弹过高。对此,周大地提出几点建议:集中精力落实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需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系统学习和全面理解习总书记对能源发展和能源经济的指导思想;在能源革命战略基础上考虑能源经济;能源行业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力争适度偏紧的供需平衡,适度偏高的能源资源价格水平;能源价格改革要引导绿色低碳合理消费;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经济竞争力。


王禹民:核电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禹民指出,能源发展逐步以总量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能源高质量发展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而核电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电具有电力和低碳环保两项固有属性,今后应重点以生态的理念推进核电高质量发展。生态核电的核心是关注核电与周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相互作用和协同发展,进而从自然环境的生态化、资源利用的生态化和社会和谐的生态化三个方面提出生态核电发展的具体措施:最低的环境影响度—近零排放;最低的环境影响度—近环境水温排放;最小的资源占用度—生态用地;最小的资源占用度—生态用水;最小的资源占用度—总平面布置;最佳的社会和谐度—“一厂两区”;最佳的社会和谐度—与地方产业协同发展。


吴吟:增量配电改革存在“六大难”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原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指出,在增量配电改革进展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批复3批、320个试点项目,发布了16份文件;从政府角度来看,增量配电改革分项主要包括规划编制招标公告、项目业主确定情况、公司注册、供电范围划分情况、业务许可和上网接入环节。增量配电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增量配电业务主体选择难、业务区域划分难、业务存量资产处置难、业务电网接入难、业务价格核算难、业务试点项目落地难问题凸显。针对增量配电改革“六大难”,建议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动电网企业积极性、提高规划和实施水平、强化监管职能及职责落实、培育典型增量配电试点项目。


陆启洲:清洁供暖要因地制宜,保证居民可承受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在分析了我国政策推动现状、全球和我国能源利用与空气污染现状、我国电能替代清洁供暖发展现状与技术现状、我国典型区域清洁供暖应用现状、技术能耗和环境效益后,提出我国电能替代清洁供暖需要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建立供暖收费及清洁供暖价格机制,进而提出以下几条建议:立足本地资源禀赋,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较大的地区实施电供暖;加强电能替代供暖技术创新以及现有电采暖技术升级和安全性稳定性提升;以清洁化供暖为目标,更要坚持因地制宜,保证居民可承受;建议各级政府要针对电能替代供暖技术的应用制定与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补贴政策,精准高效利用财政资金;提升居民建筑节能标准;持续进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增大户均配变容量;借助“获得电力”相关政策,实现分户计量,精准补贴清洁供暖;统筹协调其他相关支持政策。


李俊峰: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要注重“开源节流”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首任主任/学术委员、第九届扎耶德未来能源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李俊峰重点提出,在新时代、新形势、新阶段的大背景下,发展可再生能源具有三方面意义: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保护环境;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维护能源安全;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应对气候变化。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和达到国际减排目标,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建议:明确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地位,完善可再生能源法律基础保障;改变可再生能源的财政资金补贴方式,补贴资金要注重“开源节流”,完善财政激励环节;加强电网规划发展,解决可再生能源接入问题;积极进行能源转型,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


王俊豪:完善我国能源监管需要构建“四个体系”

       浙江财经大学政府监管研究院院长、浙江财经大学原校长王俊豪指出,能源监管体系是由能源监管的法律法规、能源监管机构、能源监管监督、能源监管绩效评价这四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核心要素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我国现行能源监管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能源监管缺乏法律依据、能源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不合理、对能源监管的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手段、尚未建立科学的能源监管绩效评价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能源监管体系,建立一个以“监管有据、运行高效、公开透明、激励有效”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提出四点建议:完善能源监管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高效的能源监管机构体系;形成对能源监管机构的多元监督体系;构建科学的能源监管绩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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